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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6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bwin官网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和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本年度公司对农场的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0.00万元;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7%。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6,600.00万元;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8,7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2%。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8,726.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2%。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999,97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23日,公司会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11)进行监管,截止2020年12月15日,专户余额为1,031,671,243.03元。由于募投项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仙润食品会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76)进行监管,截止2020年12月15日,专户余额为0元,以上两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9525),截止2023年11月22日,账户余额为0.00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后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该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24年6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718),截止2024年5月27日,账户余额为0.00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存款类产品尚有37,888.22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尚有10,000.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63,659.59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差异金额为募投项目尚未完工造成的。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董事长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建议公司开展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安排,提议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34,240.00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562,739.3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84,297,946.62元,本期已分配利润215,134,681.75元,2025年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579,726,004.2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00,013,266.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3、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1,146,019,154.40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16.74%;公司2024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400,594,729.03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5.1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2023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7,953,934.99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12%;公司2024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7,588,949.18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未开展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投资活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登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议案2、议案3.06、议案3.07、议案3.08、议案3.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的是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者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

  为提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6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通讯、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34,240.00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562,739.3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84,297,946.62元,本期已分配利润215,134,681.75元,2025年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579,726,004.2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00,013,266.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议案的子议案5.01至5.27均审议通过,具体子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34,240.00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562,739.3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84,297,946.62元,本期已分配利润215,134,681.75元,2025年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579,726,004.2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00,013,266.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